关于促进律师专业化建设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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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律师专业化建设的意见
我们律所,成立也有几年了,案子倒是办了不少,但是至今还没有一位律师出过书,有自己的著作,在我们律所内部,也没有去搞自己的专刊,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今后,要加大这方面的力度,鼓励本所律师形成学习、实践和不断总结的习惯。
本所作为刑事律所,加大在刑事领域的扶持力度,是完全有必要的。
将来如果我们所有律师出书,费用可由律所垫付,若该书出版发行对外销售,律所在扣除所垫付费用后,剩余部分归著作权人所有,若该律师离所另谋发展,需与律所进行账目结算,扣除律所垫付费用。
若该律师始终在本所执业,本所为其垫付的出版费用,始终由本所垫付,不向作者主张。
山东国辩律师事务所
200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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