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发展基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发布日期:2024-04-11
浏览量:888

民商发展基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本所设立民商发展基金,用于民商业务发展。
该基金由民商业务部与民商外勤部共同管理。
民商外勤负责人负责使用该基金。
民商业务负责人对该基金的使用情况,负责监督管理。
本所分支机构设立所需启动资金,优先从该基金中支付,该基金不足的,方能纳入律所成本支出,启动资金不足,不得草率设立分所,但确有必要的除外。
山东国辩律师事务所
2024.4.11
点赞
收藏
-
{{item.nickName}}
{{item.evalDesc}}
全部评论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