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经济犯罪案件中的属于同一法律事实或者有牵连关系的民事案件?
发布日期: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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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经济犯罪案件中的属于同一法律事实或者有牵连关系的民事案件?
于梦梦
对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作出生效裁判文书的民事案件与涉嫌的经济犯罪案件,属于同一法律事实或者有牵连关系的,应当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该类案件公安机关自行认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的,应当立案;
(2)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应当立案;
(3)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执行过程中,发现有经济犯罪嫌疑,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中止诉讼、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或者中止执行生效裁判文书,并将有关材料移公安机关立案。
如属于上述第(1)、(2)种情形的,公安机关立案后,除了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以外,还应当将立案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及相关案件材料复印件抄送给正在审理或者作出生效裁判文书的人民法院并说明立案理由,同时通报与办理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公安机关。
但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不得妨碍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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