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置经济犯罪案件中的一般涉案财物?
发布日期: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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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置经济犯罪案件中的一般涉案财物?
于梦梦
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以外,公安机关不得在诉讼程序终结前处置涉案财物。
公安机关应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犯罪嫌疑人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应注意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
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案件,如需要追缴、返还涉案财物的,应当坚持统一资产处置原则。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应当将有关财物及其清单随案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应当将有关涉案财物及清单一并移送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并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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