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本所律师执业活动的具体要求
发布日期:20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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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辨律所业务范围
本所基于律所发展定位的具体要求,原则上只承接刑事业务,但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在此限:
一、他所律师转入本所后,其在原所承接的非刑事业务,经本所批准继续代理的,不在此限;
二、介于刑民交叉之间的非刑事业务,本所律师在代理刑事业务过程中,为完成委托人利益需要继续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的,不在此限;
三、基于法律顾问关系,顾问单位需要本所律师提供非刑事法律服务的,不在此限;
四、本所为委托人在提供刑事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涉及到与刑事领域相关联的其他非刑事法律服务的,不在此限;
五、其他与本所发展定位不存在矛盾冲突的相关法律业务,经本所批准代理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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