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公安部的一点建议
发布日期:202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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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公安部的一点建议
尊敬的公安部领导们:
作为一名律师,我有一句话闷在心头很久了,一直想说一下,又不知道是否合适,肯请相关领导于百忙之中,能够予以斟酌一二。
当前律师往公安机关提交辩护手续,经常受阻,因为必须交给办案人,其他人不接。
这不是某个律师偶然遇到的问题,而是一个全国性的、普遍性的问题,这一问题严重困扰着我们律师的正常执业,至今仍是一大顽疾,至今也没有妥善解决。
这倒没什么,我们可以多跑几趟,直到遇见办案人为止。
但是,取保候审遇到这种情形怎么办?
事关一个人的自由,不由得我们不多想。
我认为,这种情形下,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安排人收下辩护手续。
这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与义务,至于批还是不批,那不是我们律师该操心的。
您不能是敷衍的态度,不能动辄以办案人不在拒绝律师的手续。
这么做,真的不合法,也真的不合理,更与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相背离。
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向检察院学习,设立一个专门收取律师手续的部门。
您可以派出所里安排专人负责收取律师的手续。
您也可以让律师去法制科递交手续。
至于怎么做,我们无所谓,都会倾力配合。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律师,懂这里的规矩。
您说,我说的在理不在理。
预祝大家周末愉快,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杜相忠
山东国辩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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