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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瑞波:公司股权架构设计中需要考虑的税务问题(二)

发布日期:2024-04-15 浏览量:666

接(一)。上次讨论了自然人通过设立公司股东(平台公司)间接持股在税收上的优点,然而任何事物都不完美,有优点自然就会有缺点,那么平台公司间接持股在税收上有何缺点呢?

自然人通过设立A平台公司持股甲公司,如果由于经营需要A平台公司转让所持的甲公司股权,这时会产生股权转让所得,根据所得税法的规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当该自然人需要从A平台公司分取利润时,则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一般情况下,该两道税收所形成的税负为40%(企业所得税25%+个人所得税(1-25%*20%)。

而如果自然人直接持股甲公司,自然人直接转让所持甲公司股权,只需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

从上述对比可以看出,在转让股权的情况下,设立平台公司间接持股会对股权转让所得产生一定程度的重复征税。

 

附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项所称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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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瑞波:公司股权架构设计中需要考虑的税务问题(二)

2024-04-15
666浏览量
国辨律师

接(一)。上次讨论了自然人通过设立公司股东(平台公司)间接持股在税收上的优点,然而任何事物都不完美,有优点自然就会有缺点,那么平台公司间接持股在税收上有何缺点呢?

自然人通过设立A平台公司持股甲公司,如果由于经营需要A平台公司转让所持的甲公司股权,这时会产生股权转让所得,根据所得税法的规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当该自然人需要从A平台公司分取利润时,则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一般情况下,该两道税收所形成的税负为40%(企业所得税25%+个人所得税(1-25%*20%)。

而如果自然人直接持股甲公司,自然人直接转让所持甲公司股权,只需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

从上述对比可以看出,在转让股权的情况下,设立平台公司间接持股会对股权转让所得产生一定程度的重复征税。

 

附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项所称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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