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监护人由谁来担任

发布日期:2024-04-13 浏览量:665

民法典明文规定,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山东国辩律师事务所

民商事法律咨询热线

85512348

点赞
收藏

    全部评论

  • {{item.nickName}}

    {{item.evalDesc}}

查看更多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监护人由谁来担任

2024-04-13
665浏览量
国辨律师

民法典明文规定,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山东国辩律师事务所

民商事法律咨询热线

85512348

  • {{item.nickName}}

    {{item.evalDesc}}
下载刑事律师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