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案件律师风险代理无效
发布日期:2022-07-14
浏览量:927

什么样的案件律师风险代理无效
根据我国现行律师制度,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是可以搞风险代理的,但律师及其所在律所应告知委托人政府指导价,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的风险代理协议为无效合同: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值得注意的是,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就上述情形达成的风险代理协议无效,这并不代表就因此没有律师费了,律师费还是有的,只是多寡而已,委托人具体应当支付多少律师费,应当按照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处理。
点赞
收藏
-
{{item.nickName}}
{{item.evalDesc}}
全部评论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