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贩卖、非法持有可卡因的毒品数量如何认定和定罪处罚
发布日期:2020-04-24
浏览量:517

对贩卖、非法持有可卡因的毒品数量如何认定和定罪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可卡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款、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可卡因五十克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
贩卖毒品罪量刑幅度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可卡因不满十克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可卡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可卡因五十克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非法持有毒品罪量刑幅度
对非法持有毒品可卡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非法持有毒品可卡因五十克以上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点赞
收藏
-
{{item.nickName}}
{{item.evalDesc}}
全部评论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