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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案立案追诉标准

发布日期:2019-10-31 浏览量:871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案(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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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案立案追诉标准

2019-10-31
871浏览量
国辨律师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案(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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