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我国刑法关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量刑与情节是如何规定?​

发布日期:2020-12-08 浏览量:360

我国刑法关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量刑与情节是如何规定?

于梦梦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我国刑法规定了三档量刑

第一档: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该档量刑对应的情节
(一)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偷逃应缴税额较大”的标准为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
(二)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二次行政处罚”包括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和其他货物、物品;“又走私”仅指走私普通货物、物品。
第二档: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一下罚金,该档量刑对应的情节
(一)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偷逃应缴税额巨大”的标准为50万以上不满250万;
(二)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偷逃应缴税额在3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2)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3)为实施走私犯罪,向国家机关工作人行贿;(4)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孕妇等特殊人群走私的;(5)聚众阻挠缉私的。
第三档: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该档量刑对应情节
(一)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偷逃应缴税额在250万元以上,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
(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偷逃应缴税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2)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3)为实施走私犯罪,向国家机关工作人行贿;(4)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孕妇等特殊人群走私的;(5)聚众阻挠缉私的。
多次走私未经处理,包括未经行政处理和刑事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点赞
收藏

    全部评论

  • {{item.nickName}}

    {{item.evalDesc}}

查看更多

我国刑法关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量刑与情节是如何规定?​

2020-12-08
360浏览量
国辨律师

我国刑法关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量刑与情节是如何规定?

于梦梦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我国刑法规定了三档量刑

第一档: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该档量刑对应的情节
(一)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偷逃应缴税额较大”的标准为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
(二)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二次行政处罚”包括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和其他货物、物品;“又走私”仅指走私普通货物、物品。
第二档: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一下罚金,该档量刑对应的情节
(一)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偷逃应缴税额巨大”的标准为50万以上不满250万;
(二)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偷逃应缴税额在3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2)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3)为实施走私犯罪,向国家机关工作人行贿;(4)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孕妇等特殊人群走私的;(5)聚众阻挠缉私的。
第三档: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该档量刑对应情节
(一)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偷逃应缴税额在250万元以上,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
(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偷逃应缴税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2)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3)为实施走私犯罪,向国家机关工作人行贿;(4)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孕妇等特殊人群走私的;(5)聚众阻挠缉私的。
多次走私未经处理,包括未经行政处理和刑事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 {{item.nickName}}

    {{item.evalDesc}}
下载刑事律师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