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裁定作出后,对律师提交辩护意见及证据材料的应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9-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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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作出后,律师提交辩护意见及证据材料的,应当接收并出具接收清单;经审查,相关意见及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死刑复核结果的,应当暂停交付执行或者停止执行,但不再办理接收委托辩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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