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辩律师事务所 关于委托案件收费标准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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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国辩律师事务所
关于委托案件收费标准的指导意见
非诉讼案件:
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
2、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3、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4、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5、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6、法律顾问:根据企业规模大小,参照业务繁琐程度,原则上不低于20000元/家;
7、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
诉讼阶段
争议标的(计算基数) 计算比例
1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于¥3000元
2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 6%
3 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 5%
4 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 3%
5 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 1%
6 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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