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光大银行南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周江涛被双开 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发布日期:2021-11-06 浏览量:632

光大银行南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周江涛被双开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监委对中国光大银行南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周江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周江涛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销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长期、反复、多方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违规录用干部员工;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审批大额贷款,并造成重大损失;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多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犯罪;为有关企业在获得贷款、下属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周江涛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党纪国法,善于包装做秀,以权谋私,“靠行吃行”,道德败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并涉嫌职务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光大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周江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经呼和浩特市监委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周江涛简历

  周江涛,男,汉族,19775月出生,河南灵宝人,2002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2月参加工作。

  20042月至200611月,任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公司业务部产品经理、市场分析岗职员;

  200611月至20083月,任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公司业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

  20083月至20094月,任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公司业务管理部副总经理;

  20094月至20099月,任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办公室副总经理;

  20099月至20109月,任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20109月至20114月,任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20114月至201210月,任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公司业务管理部总经理;

  201210月至20131月,在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友谊路支行工作(主持工作);

  20131月至20141月,任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友谊路支行行长;

  20141月至20147月,任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党委委员;

  20147月至20157月,任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

  20157月至20188月,任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88月至201812月,任中国光大银行拉萨分行党委书记;

  201812月至20207月,任中国光大银行拉萨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207月至20217月,任中国光大银行南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

 

点赞
收藏

    全部评论

  • {{item.nickName}}

    {{item.evalDesc}}

查看更多

光大银行南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周江涛被双开 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21-11-06
632浏览量
国辨律师

光大银行南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周江涛被双开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监委对中国光大银行南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周江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周江涛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销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长期、反复、多方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违规录用干部员工;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审批大额贷款,并造成重大损失;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多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犯罪;为有关企业在获得贷款、下属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周江涛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党纪国法,善于包装做秀,以权谋私,“靠行吃行”,道德败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并涉嫌职务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光大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周江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经呼和浩特市监委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周江涛简历

  周江涛,男,汉族,19775月出生,河南灵宝人,2002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2月参加工作。

  20042月至200611月,任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公司业务部产品经理、市场分析岗职员;

  200611月至20083月,任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公司业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

  20083月至20094月,任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公司业务管理部副总经理;

  20094月至20099月,任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办公室副总经理;

  20099月至20109月,任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20109月至20114月,任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20114月至201210月,任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公司业务管理部总经理;

  201210月至20131月,在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友谊路支行工作(主持工作);

  20131月至20141月,任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友谊路支行行长;

  20141月至20147月,任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党委委员;

  20147月至20157月,任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

  20157月至20188月,任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88月至201812月,任中国光大银行拉萨分行党委书记;

  201812月至20207月,任中国光大银行拉萨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207月至20217月,任中国光大银行南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

 

  • {{item.nickName}}

    {{item.evalDesc}}
下载刑事律师APP